在目前的合并会计报表体系之下,对于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收入、成本及费用,可以全额计入上市公司收入、成本和费用,最后扣除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得利润之后,即为上市公司所拥有的净利润。因此,有的上市公司往往通过子公司或者“孙公司”来实现利润虚构,投资者仔细分析合并报表,有时也能发现其中的疑点。
从合并利润表中的母公司数一栏,可以发现桂林集琦母公司2000年上半年的主营收入几乎只有去年同期的三分之一,营业利润更是出现了负值,而投资收益却激增了864%,是主营业务收入的两倍多,不符合常理。
为此,我们可以追查其母公司投资收益的组成,并可发现母公司对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高达4065.9万元,远远超过了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再追查下去,可以发现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限公司系桂林集琦在该会计年度购买股权而实现控股的,注册资本仅1000万元,桂林集琦持股60%。也就是说,桂林集琦对该子公司的权益仅600万元,但6个月内就实现了4000多万元的利润,这里显然存在重大疑点。因此,我们有较大的理由对桂林集琦的2000年中报剔除质疑。事实上,2000年中期业绩达到0.302元的桂林集琦,年终业绩却只有0.088元。